江西的一位少年遭遇了围殴,结果将对方几人反杀,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一直都备受大家的关注。这件事情在赔偿20万取得对方家人谅解之后,以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在一审判决当中判决,这名男孩被判10年有期徒刑,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广泛关注,检察院认为这件事情是量刑过重,所以提出了抗诉,这是由检察院提出的抗诉。
当天有7个人拿着刀,拿着匕首和柴刀来这里想要找麻烦,江西这名男子,小吴本来是被朋友叫去宾馆玩的,后来最后发生了这件事情,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这名带人来围殴对方的人姓王,这位王某之前遇到了一名女孩,希望跟这名女孩出去吃饭看电影,也就是说希望邀请这名女孩出去玩,结果女孩拒绝了,女孩拒绝之后,刚好在这家宾馆当中,男子听到了这名女孩说话,后来就去敲了人家的房门,再次邀请女孩,结果在房间内有一名姓吴的男子,也就是被判刑的这个人,当时说找错房间了。
后来这个王某就觉得自己特别没有面子,就跑到了前台去拿了总房卡,这个总房卡是可以打开房间任意一个门的,所以就来到了对方的房间,当时和自己的朋友一起7个人来到这里。
有朋友说这20万块钱完全可以去找律师打官司了,7个成年人过来,对着一个人,这种情况之下自己是属于正当防卫。
另外也说宾馆是有责任的,因为宾馆的杂物间里面为什么会有钢管焊成的砍刀呢?另外这名男子又凭什么拿到了宾馆里的总房卡?
有网友认为如果不反抗的话,死的就是自己,所以最好还是先报警,另外酒店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酒店把总房卡给了任意一个人。并且这个人还知道酒店的杂物间里面有砍刀有工具,在这种情况之下,成年人围殴一个确实显得太让人无语。
那么这种行为不算是正当防卫吗?在别人拿着工具,拿着凶器要威胁自身生命的时候,还不能做出反抗,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