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内,西藏自治区全方位划分生态环境保护红杠、生态环境道德底线、資源运用发布,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红杠总面积占我区领土面积的45%。
“十三五”期内,西藏自治区持续推动土地空间布局,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分区监管,基本建设各种绿色生态作用自然保护区22个。西藏自治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排污许可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危害义务终生追究制,推动最严苛水资源管理。另外,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各种生态文明建设资产296.三亿元,让大量人民群众吃到了“绿色生态饭”。
现阶段,西藏草原综合性植物群落盖度47%,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达1072种,黑颈鹤、藏羚羊等稀有野生动植物总数提升,有五个市(地)、3个县取得成功建立国家级别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建设示范性市、县。2020年1月24日,青海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它是西藏自治区第一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建设的综合型政策法规,将于5月1日起宣布实施。
2021年,西藏自治区将全面实施林长制,进行海拔高度4300米下列四旁植树造林,预估进行植树造林110平方公里;推进生态安全天然屏障维护与基本建设,不断推动“两江四河”河段植树造林园林绿化、防风固沙等关键工程项目;提升关键河段水生态维护,推动雅江中上游绿色生态综合性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前期。